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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设立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助力打造“卓越霸州,竞进之城”
霸州市已设立“霸州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目标规模6亿元,由霸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霸州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引导基金主要采用“母子基金”模式进行投资运作,通过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霸州高质量发展。
引导基金的设立旨在加快推动霸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更新,以服务“经济新常态”、实现全市“八大攻坚战”中任务为目标,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方式,转变资金投入模式,放大资金效应。
霸州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廊坊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廊政字〔2021〕8号)、《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文件,霸州市政府已设立引导基金,目标规模6亿元,由霸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引导基金将重点投向包括但不限于霸州市城市更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大数据、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等。
在引导基金的治理结构上,霸州市人民政府是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市财政局是主管部门;霸州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和投资运作的具体工作。引导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子基金的投资和退出等事项进行决策。
按照“依法依规、专业管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聚合资源;防控风险、安全高效”的原则,引导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确保基金运营依法合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引导基金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运用“母子基金”的模式进行投资运作。以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其他层级的政府资金联合出资,或者对符合引导基金投资领域的基金进行参股的方式,支持霸州市产业发展。
霸州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的设立,将有效带动和引导多元投资,充分撬动社会资本,促进霸州市产业多元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打造“卓越霸州,竞进之城”。